各相关单位:
近期,国家知识产权局依法对北京佳通科创专利商标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等13家作出吊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决定;对安徽靖天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等4家作出撤销专利代理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处罚决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预审业务管理办法(试行)》和《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利预审备案主体和专利代理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上述17家专利代理机构(具体名单详见附件)不符合我中心注册登记要求,即日起取消其专利预审服务资格。
特此通知。
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湖北专利代办处)
2026年10月30日
附件-湖北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取消17家专利代理机构预审服务资格的名单.xls